12月7日晚,焦作万方收到深交所关注函。
焦作万方12月4日公告,近日,公司主承销商东兴证券称因无法完成承销总结性文件的报送工作,决定终止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公告显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因公司一位知情人士签署《上市公告书》而无法完成销销总结的报告工作为由,通知公司单方决定终止本次承销非公开发行。北京天庭律师事务所致函意见认为,《证券法》第8条之规定,请签署《上市公告书》文件系履行喜悦勉勉尽责义务的要求,有看到相关认识签署的《上市公告书》不构成东兴证券单方终止本非次公开发行的法定事由,东兴证券上述行为亦其违反与公司签署的保荐及承销协议的约定。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显示,焦作万方11月17日已收到扣除承销费之后的认股款7.43亿元。
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要求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说明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依据及合规性。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该名董事未能签署《上市公告书》的原因,与前期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是否存在矛盾,以及该名董事未签署《上市公告书》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公司说明除前述因一名董事未能签署《上市公告书》导致无法完成承销总结性文件的报送工作外,是否存在其他导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终止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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