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个新闻比较火,深圳的张女士28年前在宝坻区买了一套房子,大约144平米,花了30几万。后来张女士工作变动,去了香港,加上工作忙,就忘了买房子这件事情了。
28年以后才想起在深圳还有套房子,这时候房子已经升值到600多万了。
当张女士的弟弟按照姐姐提供的地址找到这套房子时,可房子里已经住人了,并且还住了十几年,对方说房子是自己买的,张先生再想多问几句,对方已经把门关上,怎么叫也不开门了。
后来有小区居民说,这套房子空置了很久,房主一直没有出现,这家人直接撬锁进去住了,已经住了很多年了。
小区物业公司表示,他们也没有调查过房主的情况,水电费和物业费是这家人一直在交。
后来张女士跟这家人单独谈过一次,对方说房子是他们花20万从别人手里买过来的,卖方承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可是收到钱后也找不到了。
张女士咨询过律师,自己有买房合同,找到相关手续,搬出房产证就能拿回这套房子。
张女士这边着手办理手续,对方也提出见面协商这件事,他们一口咬定自己也是被骗了,所以如果张女士要收回房子,必须补偿他装修房子花了的20万。
张女士说如果要求补偿20万的装修款,那是不是先把这些年的房租先交了, 再谈补偿的事情,最后这家人沉默了。
人其实不能太得寸进尺,太贪心了,这件事情明眼人一看就是蹭房子住的,既然人家不起诉了,就见好就收吧,何必再狮子大张嘴呢。
再说了,这些年住在这样的一栋房子里,心里不忐忑吗?自己怎么住进来的,自己不清楚吗?其实心里也是明镜的,总有一天原房主会找上门来的!
到时候自己怎么面对也应该有了对应,可是在事情曝光的时候,自己也是没有立场的,会颜面扫尽,这一天早该想到的。
张女士已经准备好相关资料,房产证也很快会办下来,张女士也不想为难对方,毕竟这些年有人免费看房子,况且这些年这套房子也升值了数十倍。最后对方答应6月6日前搬走,这件事情就算了结了。
有人说,有钱人的世界我们看不懂,买完房子自己竟然能给忘了,这还是房子多了,如果就有一套房子,看谁能忘记!
人真的就是不一样,有的人累死累活,也买不上一套房子,有的全家几代人拼尽全力才能付个首付,还要继续做十几年的房奴。
有的人房子多了,虽说没有忘了,但也是住不过来,给别人住了。
最近,顾先生收到一张400多元的电费单,愣住了,心里也不安了。
顾先生在上海宝山有一套别墅,已经有2年没有住了,上门一看,大吃一惊,别墅里居然被人居住过,屋内一片狼藉,还有不少的生活用品,和没有扔掉的垃圾。
卫生间被搞得一塌糊涂,里面有人洗过澡,洗漱用品都在这里,看情况应该有人非法入侵,并居住过一段时间。
细心的顾先生在别墅内找到了一个快递盒,上面有收货人的名字和手机号码。
看来这个人入住以后,就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了,收取快递直接用这个别墅的地址。
经过核查很快确认了入住者的身份,并于当日被抓获。
房子多了,也有烦恼,特别是有些别墅分散在小区里面,长期不住人,物业再精心不到位,很容易让不法分子钻空子。
或者说如果方便,自己可以经常过去看看,张女士的情况比较特殊,是自己彻底把买过房子这件事给忘的一干二净,才让对方有了可乘之机,一住就是十几年,最后住到自己都以为自己是房主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不是自己的莫贪心,抢占了也没有用,事情总有败露的那一天,是谁的还是谁的,都得回归原位。
那个偷偷住进顾先生别墅的人也一样为自己的行为买了单。
所以说,做人还是实在点,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你们说,是不是这个道理?(顾子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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