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产经 >
阳光能源(00757.HK)公布,集团预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将录得未经审核的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盈利金额介乎约为人民币1.57亿元至人民币2.07亿元之间,较去年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约人民币2.16亿元相比为佳并转亏为盈。转亏为盈乃主要源于集团低成本高效产能,以及有效的规模经济,致使整体毛利率有所提升,及晶硅片产品市场平均售价上升。
标签: 阳光能源
推荐阅读
最新资讯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版权声明| 供稿服务| 友情链接
咕噜网 www.cngulu.com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2008-2020 By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20023378号-15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
联系我们: 98 28 36 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