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在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财政厅副厅长安晓飞透露,省财政今年拟制定出台五项含金量高的支持政策,即:《建立完善乡村振兴财政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过渡期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财政支持农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政策》和《财政支持晋中国家农高区(山西农谷)发展意见》,全方位建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长效机制。
据悉,省财政今年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2021年全省农林水支出预算安排535.9亿元,比上年增加4.4亿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其中省级财政每年专项安排乡村振兴战略资金不低于20亿元。
安晓飞介绍,省财政将不断拓宽财政支持“三农”资金来源。将加大对农业农村领域的政府债券资金支持力度,一般债券在限额内优先安排乡村振兴领域公益性项目,专项债券逐步提高用于农业农村份额。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优化涉农资金支出结构,集中支持第一产业、十大产业集群等省级重点项目,推动农业“特”“优”发展。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投入比例,2021年起,省市县各级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年均增幅要达到6%以上,当年新增加39亿元。
此外,省财政还将通过农业信贷担保、扶贫周转金、贷款贴息、政策性保险等方式,有序、高效引导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支持乡村振兴。将深入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推进乡村振兴领域PPP项目。省财政积极探索“PPP+一事一议”美丽乡村试点建设筹资机制,计划筹资100亿元,用于建设美丽乡村。(记者侯津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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