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原标题:河湖保护“回头看”
江苏省金湖县检察院深入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水生态环境、水资源保护、水安全”这一主线,开展公益损害巡查专项活动。图为近日该院检察官在高邮湖对湖水治理及生态修复工作进行“回头看”。
本报通讯员顾善俊 施列云摄(顾善俊 施列云)
推荐阅读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版权声明| 供稿服务| 友情链接
咕噜网 www.cngulu.com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2008-2023 By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2022009963号-10
联系我们: 39 60 29 14 2@qq.com